内蒙古 乌拉特后旗审计局“五个把握”创新经济责任评价
一是把握审计评价原则。坚持独立性、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和谨慎性相统一,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全面分析审计查证的情况,尤其不能用单个的事实或指标去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
是把握审计评价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评价,突出对经济责任履行有重要影响事项的评价,突出对重大决策的过程和效果的评价,突出对领导干部有直接责任事项的评价。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清领导干部的责任界限。
三是把握政府目标完成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特别就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逐项落实目标完成情况。并计算出完成比例,尽可能细化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据此进行评价。
四是把握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审计时将当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种类、违纪金额的多少和性质,与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比对,并分层次对问题逐一进行评价,写进报告。
五是把握审计评价标准。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类型岗位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问责机制,明确评价标准,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