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温和上涨 调控与改革应协同配合
CPI温和上涨 调控与改革应协同配合
发布时间:2014年4月12日
国家统计局4月11日公布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4%,环比下降0.5%,略低于此前市场预期。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今年一季度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但并未滑出增长底线。未来物价在温和可控范围之内,宏观政策应该加强调控与改革的协同配合。
3月份CPI呈现“六升两降”格局
3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35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1.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1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7%。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2%。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1%。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5%。
据公布的统计数据测算,在3月份2.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
刘涛认为,物价仍处于温和可控范围内。“除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信的价格同比下降外,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刘涛表示,3月份,CPI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呈现 “六升两降”的格局。其中,食品价格拉动CPI同比上涨约1.35个百分点,贡献了当月CPI涨幅的56%左右。在食品当中,蔬菜、水果的价格同比涨幅居于前列,分别为12.9%和17.3%,两项合计拉动CPI上涨0.78个百分点,占3月份CPI涨幅的32.5%。
此外,根据新华社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行情系统监测数据显示,生猪价格已连跌17周。预计今年猪肉价格都将保持在低位,且食品价格变动也会低于去年。
核心CPI逐渐回稳预计二季度稳中有升
刘涛表示,总体而言,今年一季度CPI上涨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CPI同比涨幅相对温和,且波动幅度较小。
二是核心CPI逐渐回稳。2月份及3月份,剔除食品和能源后的核心CPI同比涨幅均为1.7%,比1月份的2%涨幅有所回落,与去年水平基本相当,“这表明,经济运行中影响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没有出现大的趋势性改变。”
三是食品中的领涨因素有所变化。与去年同期主要由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拉动CPI上涨有所不同,今年一季度鲜果价格同比上涨19.9%,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19.2个百分点,拉动CPI同比上涨0.41个百分点,占一季度CPI涨幅的17.8%。
四是服务项目价格涨幅明显收窄。随着节日因素引发的需求集中释放和用工紧缺的消除,多数服务性消费的供求关系有所缓和,服务项目价格同比由1月份的3.7%递减至3月份的2.8%。
展望二季度CPI涨幅情况,刘涛认为,从大的影响因素来看,货币流动性相对中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小幅震荡,不支持CPI大幅走高,而消费需求温和回暖以及要素成本刚性上涨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CPI上涨。
同时,刘涛表示,影响二季度CPI同比的翘尾因素有所增强,尤其是5月份和6月份,“综合判断,预计二季度CPI同比涨幅会稳中有升,不排除会出现单月CPI同比接近甚至达到3%的可能。” 应加强调控与改革协同配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出席博鳌论坛时明确表示,中国不会为经济一时波动而采取短期的强刺激政策,而是更加注重中长期的健康发展。
“虽然今年一季度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但并未滑出增长的底线。”按照刘涛的理解,李克强总理的表态体现了宏观调控的定力,即重视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借助政策微调和改革深化形成合力,从而实现“既稳增长又调结构、既顾当前又利长远”的目标。
今年以来,物价一直处于低位运行。在1月份CPI同比上涨2.5%之后,2月份的CPI进一步放缓至2%,3月份CPI同比涨幅相较于2月份虽回升了0.4个百分点,但仍远低于今年3.5%的物价调控目标。
为保持全年CPI温和上涨,避免出现快速、大幅上涨,刘涛建议,宏观政策应该加强调控与改革的协同配合。
刘涛进一步说明,一方面,营造稳定可预期的金融环境和货币条件。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运用各种流动性管理工具,灵活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平稳增长,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改进对影子银行的监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创造条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同时健全适应市场变化的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在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上有新的作为。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不失时机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成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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